购房压力逐渐加大。为缓解这一问题,绍兴新昌1公积金贷款政策应运而生,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便捷的贷款渠道。本文将详细介绍绍兴新昌1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助您轻松实现购房梦想。
一、绍兴新昌1公积金贷款政绍兴新昌1扣公积金贷款策概述
1. 贷款额度
根据绍兴新昌1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6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年限、房价等因素综合确定。
2.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3. 贷款年限
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具体年限根据申请人年龄、贷款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4. 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一次性还本付息等多种还款方式。
二、绍兴新昌1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
1. 准备材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前,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基本信息材料;
(2)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等房屋交易相关材料;
(3)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
(4)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2. 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合作银行。
3. 审核审批
公积金管绍兴新昌1扣公积金贷款理中心或合作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4. 贷款发放
签订合同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合作银行将贷款发放至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
5. 还款
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人按时还款。
三、绍兴新昌1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绍兴新昌1市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有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5)无不良信用记录。
2. 贷款用途
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购买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投资性住房。
3. 注意还款
按时还款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前提,逾期还款将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今后的贷款申请。
绍兴新昌1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便利,为缓解购房压力提供了有力支持。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了解相关政策、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助于顺利完成贷款申请,实现购房梦想。按时还款、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住房公积金
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个人网厅”操作流程
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是指在绍兴新昌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下同),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或中心网点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
目前
缴存职工可通过
绍兴新昌1住房公积金官网的个人网厅的线上渠道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
还贷提取或终止按月转账业务
↓↓↓
1.通过绍兴新昌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选择个人登录,快捷链接至浙江政务服务网。
2.进入页面后选择“其他服务→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点击“在线办理”,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或打开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登录)。3.页面跳转到中心个人网厅首页,点击“提取业务→申请提取→住房消费类→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4.选择“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点击“下一步”,选择进入“登记”或“终止”选项页面。选择“登记”表示需要办理还贷转账业务,选择“终止”表示对已有登记的还贷转账业务办理提前终止,终止后即使贷款尚未结清,也将不再转账。5.选定“登记”点击“下一步”,弹出如下图所示信息时,表示您在中心已有一套房屋登记按月转账业务,如需换房屋办理此项业务须将原登记予以终止。已登记成功的无需重复登记。6.选定贷款类型点击“下一步”进入录入购房合同号页面。页面中点击查询转账规则打开中心网站转账规则页面,供客户阅晓。请注意贷款类型确保选择正确,否则会有以下提示且无法继续操作“贷款类型与中心房屋信息不同,请确认贷款类型是否选择无误,如有异议请联系中心进行处理。”
如系统提示未检索到房屋或贷款信息的,请确认以下信息,确认无误仍无法办理的,请至中心柜面处理:1购房合同号是否录入有误。
2是否为绍兴新昌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省直中心发放的贷款。
3贷款是否已发放(其中贴息贷款需确认是否已正常还款过)。
4商业授权登记号是否录入有误。

5房屋非本人为配偶但无法检索到的。
6通过联网核查到的房屋信息或配偶信息有误的。
7.录入转账信息。
该步骤中页面显示所需录入的转账信息,按照贷款类型或是否已有转账登记记录略有差异,注意以下事项:注意事项
1
对于转账银行、银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需须填写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银行卡信息。
2
该房屋已做过按月转账业务的,组合贷款、纯商业贷款或省直中心组合贷款页面中的“商业授权登记号”无需填写,由系统自动反显。若该房屋未做过按月转账的,部分银行商业授权登记号即借款合同号的,可由客户自行选择是否填写,部分银行商业授权登记号非借款合同号的则该项不可见。商业授权登记号未填写或不可见的均由相关银行完成补录事宜。
3
声明同意授权银行提供还款数据给中心用于审核转账金额须勾选后方能提交处理。
4
对于公积金或省直中心公积金贷款,页面不会显示商业授权登记号栏目。
5
主借款为配偶的,该房屋首次办理还贷转账登记业务时,必须取得主借款人同意授权银行提供每月还款金额。如下图所示在勾选声明时系统将弹出主借款人同意授权的人脸识别二维码,届时请将该二维码转主借款人,通过人脸识别视为同意授权相关银行向中心提供每月还款金额,同时方可提交系统处理该笔登记业务。
主借款人为配偶的,如下图所示页面无法选择“配偶”,只显示“本人”,此时代表外部无法正确获取到您的配偶信息,此类情况请至中心柜面处理。
8.系统自动显示正常状态的还贷转账登记房屋信息及贷款类型,点击“确定”,该笔业务即终止。终止后将不再按月转账核定金额。温馨提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百元以上方可转账;
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且转账后账户余额至少为1元;
申请人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还贷转账的,按先住房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补贴的顺序核定转账金额,合计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购房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办妥还贷转账的,转账金额按登记先后顺序生成,同时各类性质资金的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还本付息额;
属贴息贷款的,上述转账金额需扣减中心贴息金额。
按月转账业务办理成功后
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次月起开始
至贷款结清次月转账后终止
每月15日为约定提取日
(注:遇节假日提前)
无特殊情况2个工作日绍兴新昌1扣公积金贷款内到账
— END—
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符合条件可以使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绍兴新昌1扣公积金贷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绍兴新昌1扣公积金贷款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